第1000章 窑工暴动(下)

第1000章 窑工暴动(下)

刘之开看到有人要离开,他就大声喊道:“大家折腾一天了,估计肚子也饿了,你们就安安静静坐下来,我会安排官府的人,把吃喝送到你们手里。今天,我就陪着你们吃一口,吃完之后,马上进行谈话。”

刘之开把外衣脱下来一扔,朝门口的主簿喊了一句:“给大家上吃的,所有人原地就坐。”

很多人愣住了,看到车上搬下来一屉屉蒸好的大馒头,有人在心里暗自惭愧,也有人感动,后悔。

更多的人都不敢相信,能有这样的好事?打了官府的人,还可以吃大馒头。

看来这个刘縣令是真心实意想处理问题,看到有人已经拿着馒头吃起来,这些心里摇摆的人,也慢慢安下心来。

刘之开也拿着一个馒头,坐在高处吃了起来,跟大家一样,没什么特别的,梁典史组织典狱的人,帮助杂役发馒头。

这时,一些躲在官府大院不敢出面的人,也纷纷跑出来帮忙。

大家都对峙了好几个时辰,早饿得肚子贴了背,热乎乎的馒头倒是刚好解了大家的危机。

受伤的人早送往医馆,刘之开就有时间跟大家磨洋工。只不过他在心里盘算着,一定要在徐大人他们赶到之前,把事情处理好了。

刘之开也饿得不行了,三口二口解决了手里的馒头,他站起来喊道:“还有一炷香,你们吃完后,派几个代表来我后堂淡,其他的人就先散了吧!”

等刘之开回后堂洗脸的时候,窑工已经选好了代表,一共七个人。

这几个都是官窑里比较有威信,而又没有权力的人物。

他们对大家道:“刘縣令已经仁至义尽了,大家就都回去,既然大家都相信我们几个,谈判的事一切交给我们好了。”

这些人吃完了馒头,三五成群的离开了,留下縣衙大院面前,一片狼藉。

天完全黑了,縣衙的杂役正在努力清扫,徐茂先和宋念堂先后到来。

看着这縣衙大院,有些破败凋零,门也有些被踢坏。

这哪象是官府重地,一片狼籍,惨不忍睹。

徐茂先的脸色沉了下来,縣衙已经没该有威严了,简直就像一个菜市口,知州衙的几辆马车驾进来,几个正在打扫的人一阵慌乱。

欧阳廖亲自带队,碧锋这个大捕头相随,身后三辆马车,还有徐大人的座驾。

徐茂先下车的时候,欧阳廖和碧锋抢先跳下来,在徐大人的身前背后,担负着警戒公务。

因为安道縣的人很野蛮,两人早有所闻,否则也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了。

刘之开刚刚与窑工代表谈完,听到主簿说,徐大人到了,他立刻就站起来,把这里剩下的事情,交给下面人处理。

“徐大人,您来了!”刘之开进来的时候,带着一股臭蛋烂菜的恶心气味,徐茂先坐在縣衙的会客室里,不忍皱了皱眉头。

他已经看出,刘之开刚才在处理这事情的时候,肯定被弄得很狼狈。

两人还没有谈话,外面又是一阵车轮声,宋念堂带着主簿和副学士一起来了。

三人大步前行,匆匆进了縣衙。

化州城两府一把手正式到场,两人开始全面,详细地了解情况,两个主簿在旁边,紧张一做着记录。

化州城里,黄秉奇这段时间,可谓是真的白天没鸟事,晚上鸟没事,闲的要死。

安道縣的一些老部下,将这些消息传到他耳朵里后,他就一个人坐在家里大笑,好戏开始了,这才是个序幕呢。

看看时辰,已经酉时了,想到徐茂先等人,正在安道縣忙得像热窝上的蚂蚁,没有半点头绪,他心中那种快感,简直是不可言寓。

堂堂一个知州,一个縣令,还有安道縣那帮人,都被自己耍得团团转,多有成就感!

正得意间,他又接到孙百顺的笺条。

“黄知縣,祸闯大了,送到医馆里又死了一个,已经死了两个人了!”

黄秉奇不屑地道:“又不关你什么事,你怕什么,天塌下来有他们顶着。”

孙百顺叹了口气,道:“万一他们知道那件事,我就麻烦了。”

黄秉奇瞪了一眼,道:“这么怕事,难成大器,我看你这个縣丞也就到头了。”

孙百顺被骂了一顿,也不敢再说话了,黄秉奇冷冷哼了一声,走出了家门。

林昌縣的縣令汤志,也在这次行勘名单中。

林昌縣夹在安道縣和绥河縣之间,縣里的状况,大家都相差无几。正如有人说,大家都是一穷二白的,谁都不要笑谁穿不起鞋。

徐茂先不想因为安道縣一个知縣的位置,大动干戈。汤志是林昌鲜的老牌縣令,徐茂先觉得他的为人还可以,在化州这下属虽然没有太大的政绩,但是也没有过失,属于那种中庸之人。

如果行都司在这次行勘中,他们三人随便哪一个通过,徐茂先都觉得无所谓。

他这么做,一是证明自己没有私心,二是希望宋念堂明白,自己不是冲着化州这种破地方的几分权力而来。自己只求发展,也是为自己求解脱。

徐茂先相信,自己这个意图,宋念堂会看得明白。

汤志今天也在州城堂议,但他没有急着赶回林昌縣,而且被几个朋友强行留下,此刻正在乐逍遥听曲子。

跟汤志一起的,都是他平时圈子中的几个老熟人。既然大家都凑到一起了,干脆就在化州过夜。再加上汤志也是这次知縣提名的候选人,他同样有不小的机会。

几个关系好的朋友就拉着他,一定要请客。

欢场的包厢里,一片喧哗,烟雾弥漫,四个中年人和几个花姐,喝起酒来,一个比一个毫不逊色,而他们这些久混在衙门口的中老年人,喜欢的就是这个调调。

四五十岁的大叔,领着比自己小二三十岁的漂亮姑娘醉生梦死,人生十分惬意。

今天晚上都是自己人,彼此很熟悉对方的嗜好,也不用避嫌。因此花红酒绿,推杯换盏,好不快活。

没有男尊女卑,没有长幼有序,有的只是红颜风尘,江湖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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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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