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叶莎的家在江城的西侧。

这里是还未被开发的老城区,建筑几乎都保留着明清时的特色。不过在叶莎看来,却是江城最美的地方。青古板的小路和小巷一起弯弯曲曲地沿伸着,脚踩在上面,有一种令人痛快的微疼。有一些院落是暗红的木门,门上是锈渍斑斑的铁环,让人疑心轻轻一扣,便会从里面走出穿了对襟花袄的女子来。

慢慢的,这里也成了江城的旅游景点之一。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游客背着大包小包四处张望啧啧赞叹着从家门口走过。

叶莎的妈妈总是叹气说:"再这样下去,这里是不会被拆迁了,我们永远也别想住上新房子。"

叶莎安慰妈妈说:"以后我工作了,买套大房子给你们住,不过啊,我还是住这里,因为我喜欢这里!"

"嘴甜!"妈妈笑着说。

这时叶莎妈妈正在替叶莎梳着头发,叶莎柔软的长发在她的手指间跳跃,从发根到发梢,再从发梢到发根。冬天的阳光很安逸地洒在小院里,叶莎微眯着眼,享受着和妈妈在一起的这难得的休闲时光。

妈妈问道:"最近功课怎么样啊?"

"还好。"叶莎说:"就是一天比一天紧了,天天都在考试,期终考也快来了,有点喘不过气来。"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妈妈老调重弹。

"是!"叶莎说。抬起头来冲着妈妈微微一笑。

叶莎的妈妈文化不高,在一家不太景气的企业里做工人,工资不高不说,常常还要上晚班,很累。她不像苏眉的妈妈和倪蔚佳的妈妈那样干练有本事,但是她一点也不凶,又做得一手好菜,说起话来温温柔柔的,高兴了,还会在家里和女儿一起翩翩起舞。是个很有亲和力的母亲。

叶莎是孝顺的女儿,知道心疼妈妈,所以一直是妈妈的乖女儿,常常是妈妈怎么说就怎么做,很少违背妈妈的意志。

在叶莎的看来,妈妈虽然柔弱但是非常的坚强。记得有一年爸爸生病住院,妈妈累得晕倒在浴室里也没有皱过一下眉头。妈妈总是对她说:"做什么样的事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要做好!"这种性格对叶莎的影响非常的大。

自从有老师说叶莎是块跳舞的料子后,妈妈就送叶莎到青少年宫学舞蹈,刮再猛的风下再大的雨妈妈就是背着她也要送她去,从不让她间断。少年宫不让家长进门,妈妈就穿着雨衣在大雨里等她两个小时。叶莎觉得妈妈不容易,练绷腿时再苦再痛也不吭一声,老师最喜欢的也是她,说她不仅有跳舞的潜质,也最有学舞的样子。

叶莎很谢谢妈妈,在家里经济状况一般的情况下还一直让她学舞蹈。叶莎也真的很喜欢跳舞,每一次的转身,舒展,翻腾,跳跃,都让她有在空中高高飞翔的喜悦。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领略这种美好的,叶莎可以感觉每一次舞蹈对自己来说也是一次无以伦比的心灵上的享受,她非常地珍视和迷恋这种享受,这也是她为什么学业再紧也不放弃练舞的最主要的原因。

十七岁的叶莎早已出落成一个楚楚动人的大姑娘。

大家都说:叶莎是美女。

但是对于美丽叶莎并不沾沾自喜,她觉得女孩子除了美丽之外还要有内涵,比如苏眉。大大方方也很重要,比如倪蔚佳。叶莎很幸运有这两个女生做自己的好友,她是到了高中才和她们成为好朋友的。十六岁那年叶莎作为特长生被招进了江中,江中是江城最重点也最有实力的中学,进了江中就等于进了大学的校门。在那年秋天的校节术节上,叶莎的独舞《鼓女》几乎震住了全校所有的师生,大家都记住了叶莎这个名字。那阵子,她几乎天天能收到男生们寄过来的情书,上面写满了各种各样称赞和仰慕的字眼。不过叶莎都不在意,她最记得的倒是苏眉对她说:"在这之前,我真不知道一个女孩舞蹈起来竟可以是这么的美!"

女孩赞美女孩,听起来更让人觉得真实。更何况在初中的时候,班上几乎没有女孩喜欢叶莎,她总是独来独往,心事无人知晓也不想让人知晓。

是苏眉让她第一个懂得友谊的美好。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清晨,她收到了苏眉送她的礼物——一幅画。画上就是叶莎起舞的样子,红色的纱巾在叶莎的身后轻轻飞舞。苏眉说:"看了你的舞蹈,忍不住画了这张画。喜欢吗?不过说真的,你不跳舞的时候表情总是有点冷淡,没有跳舞的时候好看呢。"

叶莎看看苏眉笑了,她真的非常喜欢,就这样和苏眉成为好友。后来通过苏眉又熟悉了倪蔚佳,倪蔚佳有一幅天生的好嗓子,叶莎很喜欢听她唱歌,也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天天跟她在一起,叶莎觉得自己也开朗了不少。

相对于别的女生,叶莎是太文静了一些,不过妈妈说:女孩还是文静一点好,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在这个古老的小区里,叶莎是妈妈和爸爸的骄傲,大家看到爸爸妈妈都说:"你们家莎莎将来会有出息,你们就等着享她的福吧!"

"我们哪要享她的福啊,"叶莎爸爸说:"只要她将来过得比我们好我们就满足喽。"叶莎爸爸在老区的一所小学做教导主任。学校不大,学生不多,校舍也很简朴。但在这一带爸爸教书出了名,常常有人把孩子送到家里来让他辅导。爸爸对那些孩子很和气也很有耐心,一道题可以来来回回讲十次也不嫌烦。

没事的时候,爸爸就是坐在家里看看书或是和女儿聊聊天,很少出去玩。不像倪蔚佳的爸爸整天在外赌钱,更不像苏眉的爸爸,一走就了无音讯。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如两个好友,但是叶莎觉得自己是她们中间最幸福的一个。

不过,在这片老区里,最有名的不是叶莎,也不是叶莎的爸爸。而是叶莎的邻居——大名鼎鼎的作家朱尔。

朱尔家比叶莎家大多了,是两层的小楼,院子里长满了各式的草和不知名的小花。尽管从不打理,也不见破败。在叶莎的记忆里,朱尔总是很孤独地守着那幢老屋。听说他家里的人都出国了,不知道为什么朱尔没有跟着出去。一个人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扣子掉了,就拿过来给叶莎妈妈订。妈妈做了好吃的,也会吩咐叶莎送过去。妈妈对叶莎说:"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朱尔的妈妈可没少帮我们,人不能忘恩负义。"

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叶莎叫他朱叔叔。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一买礼物就是气球,不会换花样。爸爸和朱尔下象棋,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因为朱尔赢了,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玩腻了,就当足球踢,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踩得砰砰砰的,很开心也很过瘾。

叶莎是大了点才知道朱尔的爱好不是下棋,而是写小说和散文。一开始朱尔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些文章,直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才出了他的第一本书。那一年叶莎十岁吧,还不懂什么叫小说和散文。只记得朱尔把书拿过来送给爸爸。爸爸很开心地说:"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们来好好庆贺一下!"

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一边吃一边对朱尔说:"你也该找个老婆了,成了家立了业有个人照顾你也好啊!"

"是啊!"叶莎也在边上插嘴说:"朱叔叔你找了老婆就不用老是麻烦我妈妈给你订扣子啦!"

朱尔哈哈大笑,摸摸她的头发说:"叔叔娶了一只钢笔,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

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爸爸说:"这就是比喻,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说明笔对他的重要性!"

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人也越来越有名气,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还特别采访了爸爸,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爸爸发挥得很好,在镜头前不慌不忙,妙语连珠。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对爸爸竖起大姆指,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

叶莎念中学了,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朱尔对爸爸说,让她学骑车吧,你们早上没空,我带着她去上学,反正我不坐班,时间机动。

"怎么可以麻烦你,"爸爸说:"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啊!"

"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朱尔说:"我算计得好着呢,送莎莎,也可算是晨练,天天坐在书桌前,骨头老得快!"

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朱尔也没少帮忙,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尽心尽力地护着她。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精彩处,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放学时接着讲!"馋得叶莎上课时也老想着他的故事。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叶莎终于可以独自上路后不久,朱尔宣布他要结婚了。

结婚后朱尔就把家搬到了闹市区。叶莎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了他的婚礼,还去闹了洞房,那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装潢得极为雅致。有一个很大很宽的露台,大到可以在上面跳舞。新娘子也很漂亮,有一个很听的名字叫如意。听说她是朱尔的忠实读者,比朱尔小六岁,她们是一见钟情,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叶莎永远也记得第一次看到如意,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着叶莎甜甜地笑,叶莎叫她阿姨,她调皮地一笑说:"叫如意姐姐!"

"可是我都叫他朱叔叔啊!"叶莎指指朱尔说。

"那也得叫我姐姐,叫阿姨多老啊,我还不想那么快老呢!"如意伸出手来摸摸叶莎的长发,说:"你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你才漂亮。"叶莎由衷地说:"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新娘子。"

朱尔听见了,讽刺她们说:"女人互相吹捧起来真是要了命!"

如意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朝着她打过去,嘴里喊着:"不许叫得那么难听,什么女人啊,我才不想那么快老呢!女生,叫女生。"

"好好好,叫女生。"朱尔好脾气地说:"女生老婆莫气,生气老得快不说,还容易伤身体!"

如意就真的不气了,趴在朱尔的肩头,给他一个吻。

把叶莎羞得掉过头去。

回到家里妈妈就说朱尔妈妈这下该放心了,朱尔这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三十岁才结婚,但是娶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花再多的钱也值得。又叹气说:"象朱尔那样的房子,我们怕是一辈子也住不上喽。"

叶莎倒不觉得那房子有多好,其实朱尔家那幢小楼才叫好,好好收拾一下,住两个人应该是很幸福的才对,市区里那么吵,叶莎想朱尔还能静下心来写东西吗?不过叶莎同意妈妈的另一个看法,那就是如意是个好姑娘。叶莎真喜欢听如意说话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像唱歌一样清脆地吐出,还喜欢看她笑,笑起来,贝齿闪闪,很聪慧也很甜美。

朱尔结了婚就很少回他的老屋了,春天草疯长的时候,叶莎上学放学经过那里,会不经意地看它一眼。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会是什么样子了。和爸爸一起去逛新华书店,偶尔会看到朱尔出的新书,爸爸就会在嘴里咕哝说:"这个臭小子,现在出了书也不给我寄一本喽,当年他写不下去想下海的时候,还是我鼓励他的呢?"

叶莎也在慢慢地长大,开始慢慢地看得懂朱尔的书,觉得他真的是很有才。有一次还在中央电视上看到他被采访,穿着西装,打了领带,侃侃而谈,胡子也刮得很干净,真有点不像他。想想他穿着汗衫子在自己家里蹲着呼哧哧喝稀粥的样子,叶莎觉得像做梦一样。一个这么有名的青年作家,曾经是自己的邻居,还曾骑着车天天陪他上学放学,给他讲故事,真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每一年的春节,朱尔都会带着如意回来看看老屋和老邻居,每一次还不忘给叶莎带礼物。叶莎很喜欢朱尔送的一个发夹,有阵子天天戴着,听说还是如意亲手挑的,如意对叶莎说:"你头发这么好,不是好的发夹可配不上它!"

叶莎说:"谢谢如意姐姐。"

爸爸责骂她说:"瞎叫!乱了辈份!"

"可别骂莎莎,"如意搂着叶莎说:"是我主动要求她这么叫的。"

"我这老婆,"朱尔摇着头说:"什么都不怕,就是怕老。"

"当然!"如意说:"人生这么美好我可不能来不及享受就老了!那多亏啊!"

朱尔陪爸爸聊天,叶莎就陪如意到朱尔的老屋里做大扫除。如意有修长的手指,婀娜的身材,看她干活也是种享受。她一边擦着玻璃一边唱着一首叶莎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碧绿的湖水明亮的蓝天

比不是妹妹纯洁

啊嗬咿……

金色芳香的桂花也比不上你的美丽

啊嗬咿……

聪明的姑娘森吉德玛

我时刻想念着你呀嗬

……

"真好听。"叶莎说。

"听得出来这是一首忧伤的歌吗?"如意问叶莎。

叶莎摇摇头说:"我觉得这歌挺浪漫挺抒情的啊!"

如意说:"一个叫森吉德玛的姑娘被她的爹娘嫁到远方,永远地离开了她的恋人,这首歌就是她的恋人怀念她时唱的。朱尔最喜欢这首歌,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他就老给我唱来着。"

"哦。"叶莎说:"还真听不出来。"

如意又说:"世上最痛苦的是莫过于和自己的恋人分开,再也不能相见。"她一面说一面收拾,在抽屉里翻到一两张朱尔小时候的照片,看了呵呵的直笑。嗔怪地说:"从小就这么傻!"

叶莎纠正说:"朱叔叔其实不傻啊,他挺聪明的!"

如意弹她的脑门一下说:"傻丫头,等你恋爱的时候,你就会说言不由衷的话啦。"

叶莎靠在门边上说:"如意姐姐我觉得你挺幸福的。"

"是啊!"如意说:"永远这么幸福就好啦,永远也不要老,也不要有皱纹。那才叫好哩。"说完了又是笑,像个小孩子。

每次他们走,朱尔都轻轻地牵着如意的手。因为如果要打车,得一直走过两条小巷才行。叶莎就这样看着他们的背影,脸红红地想着有一天会不会也有喜欢自己和自己也喜欢的男孩子这样轻轻地牵着自己的手,感觉应该很好才对。

叶莎考进江中那年的春节,朱尔没有回来。

直到有一天,爸爸接了一个电话,然后脸色沉重地告诉叶莎和妈妈:如意住院了,是很重的病,怕是好不了了。

叶莎和妈妈一起提着鸡汤到医院里去看如意,她穿着白色的病号服,那衣服好大,套在她身上晃悠晃悠的。如意看着窗外,她那天突然变得很多话,轻声轻语地对叶莎说:"春节一过,就是春天了,我最喜欢春天,朱尔说过春天会带我出去看花。叶莎你也去吧,油菜花开起来,一片一片的黄,你要是跳个舞就更好啦,朱尔说你跳舞跳得好,可是到现在我还没有看你跳过舞呢!"

"等春天吧,"叶莎拼命止住眼泪,因为妈妈告诫她无论如何也不许哭:"春天来了你出院了,我跳一只《春之舞》给你看,我这个舞在省里都拿过大奖的呢。"

"好啊,"如意说:"我们拉勾。"

叶莎伸出小手指头,那一瞬间,她看见朱尔把头别向了窗外。

春天还没有来,如意就永远地走了。叶莎真没有想过,一个鲜活的生命,可以消失得这么的快。如意走后,朱尔就卖掉了市区的房子搬回了老屋。那一天叶莎和妈妈陪朱尔在那大房子里收拾和打点,叶莎在衣橱里看到如意的那件雪白的婚纱,它孤零零地挂在那里,她想起第一次见如意时如意就穿着它,甜甜地对自己笑着说:"别叫我阿姨啊,叫我姐姐,我怕老的!"

那么怕老的如意就这样匆匆地走掉了。叶莎第一次领略生命的脆弱和无情。她看着朱尔,朱尔在点一根烟,点燃了放在嘴里猛吸。他已经点了无数根的烟了,吸起烟来,像是和烟有仇。

叶莎说:"朱叔叔别难过了,如意姐姐看到你这样也不会好受的。"

朱尔抬起头来说:"能看到吗?"

叶莎肯定地说:"能!"其实她想也许也不能,人死了不知道会去了什么地方,但他知道朱尔现在想听到她说"能!"

于是她再点头,说:"真的能。"一边说一边取下了他手里的烟。

朱尔没有反对。

叶莎又说:"你要是想哭你就大哭一场吧,我想哭出来你会好受些。"

朱尔看着叶莎,眼神里有了一点点的宽慰,他说:"这么快莎莎也长大了,生命真是如流水啊,来去皆不由自己。"

他一深沉叶莎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和作家说话可不能那么随便的。

叶莎妈妈拿着一大堆如意的东西问朱尔说:"真的就不要啦?"

"不要了,"朱尔说:"她的东西跟着她去好了,都是她喜欢的。只是那件婚纱,您要是不忌讳,留着给莎莎将来穿吧,如意很喜欢莎莎,不会反对的。"

朱尔回到老屋的时候,只带了一台电脑和一张如意的照片,新家里的东西该烧的烧,该卖的都卖了。他每天没日没夜地就趴在电脑面前写啊写,饿了就叫一份快餐或是吃包方便面。妈妈回家直叹气说:"这个朱尔,我看他是不要命了哦。"

叶莎也很感慨,一天中午有空,叶莎跟苏眉她们说起朱尔的故事,苏眉惊叫起来说:"啊!!!!原来朱尔是你的邻居,我喜欢看他的书,你怎么不早说?"

"就是!"倪蔚佳说:"这事值得好好炫耀炫耀!"

"其实他自己的故事也可以写成一本小说了,"苏眉关心地说:"那他现在还沉浸在失去如意的痛苦里吗?"

"过去快一年了,我想好多了吧。"叶莎说:"有时也见他笑笑。"

"唉!"倪蔚佳叹气说:"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却不能和他长相厮守,这就叫天嫉英才!"

"是是是!"苏眉也叹气说:"天嫉英才!"

叶莎想起如意说过的那句话:"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和自己相爱的人永远也不能再相见。"这回她懂了,心里滚过一阵忧伤。

第二天苏眉就拿了朱尔的书来让叶莎替他去讨个签名。那是朱尔早期的一本散文集,名字叫做《流水样的青春》。

"一定要请他签字哦。"苏眉说:"这书我来来回回读好多次了,你看书都被我翻旧了,说明我读得认真啊。"

"没问题。"叶莎说:"这点小事包在我身上。"

于是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朱尔签名,门铃按了老半天朱尔才来开门,看见是叶莎,热情地请她进去坐,说:"我还以为是送报纸的呢,今天的报纸到现在还没有送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朱叔叔,"叶莎说:"你的胡子也该刮刮了,刮了看上去更有精神。"

"老喽。"朱尔摸摸下巴说:"不过听莎莎的,这就刮!莎莎难得来做客,我是要精神一点才对!"

说完拿出一把电动刮胡刀,对着下巴"滋滋"地刮了起来。一边刮一边问:"喝点什么,我有茶和可乐!"

"不用客气啦。"叶莎说:"我今天是来请你帮忙的。"

"哦?"朱尔坐直身子说:"愿为您效劳。"

叶莎从书包里取出那本书说:"我有个好朋友特别喜欢看你写的书,她想请你在这本书上替她签个名。"

"小意思么,"朱尔接过书来,很快就在上面签上自己龙飞凤舞的大名,问道:"你这好朋友多大了?"

"十七啊,跟我一个班的。"苏眉答道。

"十七岁就喜欢看我的书?"朱尔哈哈笑着说:"看来以后我写书时还要谨慎点才行啊!"

"苏眉很有才的。"叶莎说:"她画画画得可好,诗也写得不错,还在《少年文艺》上发表过作品呢!"

"是吗?"朱尔从书架上取出两本新书来说:"这是我才出的书,送你和她一人一本吧,学业之余你们也可以看一看。当然,"朱尔说:"也得要你爸爸妈妈没意见。"

"朱叔叔,我都长大了,"叶莎说:"他们不会管我那么多的。"

"是啊,一转眼你都高二了,那是真的很快。"朱尔说:"岁月如梭啊,过不了多久我就快成爷爷了!"

"哈哈,"叶莎笑着说:"你真够夸张。"

"是真的,现在在网上,就有人叫我老爷爷,你信不信?"

"你也上网?"叶莎好奇地问。

"在家没事,写累了就上上网,我快有自己的个人主页了,是一个读者替我做的,做的还真是不错,以后在网上就可以看到我所有的作品了。"

"我妈不让我上网,我们班有的同学上网聊天都快聊疯了,我们班主任老黑说再这样下去就让他们到网上去吃喝拉撒。不用来上学了。"

"其实上网也不一定是聊天啊,我倒觉得中学生上上网没什么大的坏处,控制好自己就行。也长长见识么。"

叶莎觉得和朱尔聊天挺有意思的,不知不觉话就多了起来:’我们班有个男生的网名叫"午夜狼叫",还有一个男生的网名叫"打死我也不说",他们有一次上为了上网一整夜没回家。老黑在网吧捉到他们时把他们损了个够,说"叫你老爸把你打得比午夜狼叫还惨,我看你说不说?"

"哈哈哈。"朱尔笑得什么似的。

"那朱叔叔你有网名吗?"

"呵呵,"朱尔笑着说:"我这网名可好,我都想注册啦。"

"说说看?"

"猜猜猜!"

"哪能猜得到啊!"叶莎不高兴地说:"告诉我好啦。"

"不是告诉你了?我就叫’猜猜猜’啊。"

"啊?"这回轮到叶莎笑得个不行。"猜什么?"

"人生有很多事是猜不透的。"朱尔又有些深沉起来:"所以要拼命地猜猜猜,猜透它,不要被命运牵着脖子走才好。"

"有意思。"叶莎说。

"等你放假的时候,来我这里我教你上网,现在都有网上学校了,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在网上查一查就一清二楚了,这是信息时代,落伍了可不行。"

"谢谢朱叔叔。"

"看着你长大的,还跟我客气什么啊。"朱尔把叶莎送到门口,叶莎看着他院落里的草,说:"这些草长得不太好了,你有空也找人弄弄啊。"

"完全不必担心,"朱尔说:"月上天已明,春来草自青。"

那一瞬间叶莎想起喜欢春天的如意,但是她不敢和朱尔提起这个名字。只是挥手跟他说再见。回到家里妈妈抱怨她麻烦朱叔叔也不顺便请他来吃饭。他肯定又是在家啃方便面了。

叶莎也有些后悔,就说:"那等我们吃完我给他送过去吧。"

"还是我去吧,"妈妈说:"你看书要紧。"

"嗯,"叶莎说:"朱叔叔喜欢吃你的炒的土豆丝,你多炒点。"叶莎没告诉妈妈朱尔送了她新书。她想看看那本书,怕妈妈知道了不让看。

晚上做完作业以后,忍不住偷偷拿了朱尔的小说出来看。那是一本爱情小说,名叫《春天走不远》。

扉页上有行小字:谨以此书,献给爱妻。

故事里的女主角,叫如意。

叶莎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入了神。朱尔写得真好啊,如意如果能看到这本书,一定会开心坏了。书一打开叶莎就再也舍不得把它合上,第二天要考物理也管不着了。

妈妈睡以前来她的房间看了一眼说:"早点睡啊,要注意身体。"

"嗳。"叶莎有些慌乱地说:"妈妈你也早点睡,明天还要上班呢!"可不能让妈妈知道她在看爱情小说,妈妈一定会生气的。长这么大,叶莎还没有什么事瞒过妈妈呢,心里总归有点过意不去。

故事看完近凌晨两点了,泪水不知不觉地爬满了叶莎的脸颊。她真想现在就去问问朱尔故事是不是全是真的,不然怎么可以写得这么感人。关于爱情,叶莎觉得自己一直不是很开窍。但是朱尔的小说仿佛在心里替她推开了一扇门,让她体味了以前从未曾体味过的一种别样的滋味。她突然非常地想念那个叫如意的女孩子,心里忽然爬满了她唱的那首歌的旋律,那只听过一次的旋律是如此的真切和熟悉,在叶莎十七岁的一个普通的夜里悄然重回,让她久久不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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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飞色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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